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闽江学院关于深化实践教学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闽院教〔2022〕3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环节过程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2017〕闽院教118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指导小组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担任。
2.强化过程管理
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并严格按照既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指导教师要增强责任意识,及时掌握学生论文(设计)进度,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各学院应对教师的指导过程进行检查,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各阶段任务。
3.加强诚信教育
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之前,各学院要组织召开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大会或开设专题报告,认真落实《闽江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闽院教〔2013〕32号)等文件精神的传达,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诚信教育,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二、工作安排
1.制定工作方案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应在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前提出,由院分管领导审批。各学院要统筹谋划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指导、中期检查、答辩等工作,在遵循专业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分类分专业制定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附件1),严格全过程管理。各学院应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报送实践科。
2.做好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一批学术水平较高且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鼓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获得硕士学位但未取得讲师职称者,不能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教师与指导的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8。
鼓励学院采用校企联合指导制度,各专业“双导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数量比例应大于10%。提倡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相关管理干部等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但一般应由本校教师负主要责任。校外导师均由二级学院组织进行遴选,学院负责人聘任,学院应加强企业导师指导过程的监督与把关,杜绝企业导师“挂名”现象,将校企联合指导落到实处。从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增设跨学院、跨专业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可跨学院、跨专业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做好2023届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3.做好选题工作
各学院组织师生做好选题工作。太阳成、文科类论文选题要结合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避免题目过大,内容宽泛的纯理论性课题。各专业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切实提高来源于行业企业实际项目或问题相关选题的比例。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应大于50%。
各学院应于2023年3月3日前完成“XX学院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附件2)、“XX学院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表”(附件3)的填报工作,并报送实践科。
4.论文(设计)指导
指导教师是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责任人,应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各项教学任务。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提前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加强过程指导与检查,制定指导计划,每周至少一次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把好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关。
疫情防控期间,指导教师要及时调整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形式与指导方法,利用邮件、QQ、微信等信息技术手段与学生进行远程指导沟通,加强在线指导与管理;要求学生按照任务要求,开展查阅文献、准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初稿撰写等前期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按原计划完成。学校图书馆“闽院微图”微信公众号可免费提供部分电子数据库资源服务。
5.开展中期检查
2023年3月24日前,学院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过程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并于3月31日前将“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情况表” (附件4),报送实践科。
6.查重检测工作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论文查重检测系统检测。根据《闽江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严肃管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管理系统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
检测工作必须在答辩之前进行,各学院应在2023年5月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系统检测,具体查重检测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7.答辩工作
各学院按要求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总的评分要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优秀率严格控制在 5~12%。及格和不及格 5~10%。成绩结构:指导教师 40%,评阅人 20%,答辩小组 40%。
各学院原则上应于2023年5月14日前完成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于2023年5月17日前完成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工作,并将“XX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附件5),报送实践科。
8.抽检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2022〕18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抽检名单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论文覆盖学校全部本科专业、成人教育及国际生论文。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将另行发文通知。
9.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申报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专家和教学负责人组成的专门评审小组,一般为3~5人,设组长一人。在学生已经全部完成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础上,对拟申报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全学院组织公开答辩,并进行集中评议,从中遴选出水平较高、创新点突出的论文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拟向学校推荐的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数量严格控制在该专业毕业学生总数的5%以内。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将向联合指导及来源于行业企业实际项目或问题相关选题的毕业论文(设计)倾斜,2023届跨学院、跨专业联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直接参与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2023届毕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将另发通知。
10.总结工作
各学院要及时组织进行认真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验,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各学院应于2023年6月11日前完成“XX学院XX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附件6),并报送实践科。
三、存档和报送相关材料工作
1.材料保存。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材料和管理过程材料的归档工作(含书面及电子档)。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必须电脑、移动硬盘各备份1份。具体要求见《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归档补充细则》(附件7)。
2.材料报送。请各学院按上述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按阶段将附件材料(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教务处实践科(教学楼1C316,联系人:黄扬萍老师,联系电话:83761779)。书面材料以 A4 纸格式、电子文档发送:995760779@qq.com邮箱。
附件(详见OA表单页):
1. XX学院XX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2. XX学院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3. XX学院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表
4.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情况表
5.XX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6.XX学院XX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7.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归档补充细则
教务处
2022年10月20日